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理论和实践要求,着力优化方式、把握重点、丰富路径,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把握监督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向具体聚焦
开展政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把握时、势变化,结合实际明确监督重点,聚焦关键问题列明监督清单,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实见效;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助推经济发展提质提速提效;紧紧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两面人”、伪忠诚等问题;紧紧围绕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聚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快产业“四地”建设等重大战略开展监督检查,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等政策落实,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监督检查,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为基层减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紧紧围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担当职责使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一把手”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紧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违反纪律、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对政治监督的内容予以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列出负面清单,在每一条具体内容中都既有监督重点,又明确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物、见因、见责、见处置结果、见整改落实,聚焦重点加强靶向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政治监督向精准发力
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树牢系统观念,创新监督方式,善于从小切口、小事情、小问题入手,透过现象看本质,以一个个问题、一件件事情,盯住抓持续抓,打好政治监督“组合拳”。善于以小看大,从细微处着眼、小问题入手,透过蛛丝马迹搜寻痕迹和线索,顺藤摸瓜、深挖细究,打开突破口,挖掘小问题背后隐藏的大问题、大线索,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通过“解剖麻雀”,把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搞清楚,窥斑见豹、以小带大,拿出有针对性的结论和办法来;善于以点看面,从具体问题、具体案件上分析研判背后暴露出来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通过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以典型个案推动解决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切实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善于以下看上,从下面反观检视问题症结所在,倒查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注重看上面制定的政策措施、做出的决策部署是不是真正接地气、符合基层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查找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上面的根子和原因,自上而下推动解决问题;善于以事看人,从具体事情背后看干部可能存在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查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是否存在利益交换、权钱交易、贪腐谋私情况,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以及不担当不作为行为,通过以事找人、以事督人,切实把人管严管住;善于以案看风,从查办腐败案件的性质影响,从中深入分析“活情况”、新动向,综合分析研判一个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精准查找本地区本领域哪些不正之风与腐败关系最为紧密,哪些作风问题容易演变为腐败,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找准症结、精准画像,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压缩“四风”滋生的空间;善于以表看里,从表面现象看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关键少数”,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了解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动态掌握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强化责任意识、传导责任压力,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扛牢监督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向常态做实
政治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党组)是政治监督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领导、直接主抓、推动落实的责任,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党的政治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定期对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开展监督谈话、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政治监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经常性谈心谈话,真实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日常监督工作,将班子成员在政治监督中的个人职责、分管职责与工作岗位职责有机统一,采取廉情抄告、履责提示、责任追究等方式,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将管业务与管行业有机统一,把握区域性、领域性、系统性、行业性政治监督特点,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盯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和移交问题线索,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监督局面。纪检监察机关扛起监督专责,充分发挥办案是最有力有效监督的作用,坚持把政治监督与案件查办深度结合,优先处置涉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严从实监督执纪。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质量,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用权、优化治理。
(作者系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