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汕头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邢太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邢太安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行贿、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邢太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太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