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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作者: 浏览量:来源: 日期:2014-11-22

为了扎实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根据学校印发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兰理工党发〔2012〕4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廉政风险等级评定程序

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采取自评申报、学校工作组评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廉政风险等级划分

对每个岗位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机率和危害程度客观进行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结合高校近年来发生的腐败现象和我校发生的典型案例初步判定廉政风险等级,对各类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定级。

凡可能出现和滋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点,评定为高风险等级;凡容易出现和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并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的风险点,评定为中风险等级;凡是容易出现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或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风险点,评定为低风险等级。

(一)职权大小

1、高等级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涉及人财物等调配权、操作较灵活、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在学校组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本建设、招生就业、工程维修、后勤管理、校办产业、科研项目管理、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及表现形式的风险。

2、中等级风险:主要是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职位影响和工作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及表现形式的风险。

3、低等级风险:较少或基本不涉及人、财、物管理权,工作内容较公开,影响程度较低,单位内可控的风险。

(二)危害程度

1、高等级风险: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可能侵犯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妨碍正常管理秩序,影响学校发展环境,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的风险。

2、中等级风险:一旦发生在学校内外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和教职工利益,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风险。

3、低等级风险: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学校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处置或解决的风险。

廉政风险等级管理

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学校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在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学校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廉政风险管理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是树立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防范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是防范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造成权力滥用;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是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

五 组织实施

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由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组织学校纪委委员、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对学校二级部门和单位进行评定;校级风险等级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评定。

兰州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